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学校拟对姚晓鹏等84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并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我院实名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和联系方式。匿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的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17:30--6月19日17:30。
受理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顾老师
邮箱:guhanguo@gzucm.edu.cn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第一学期予以退学处理的名单公示
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