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学校拟对陈晓琪等7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并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我院实名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邮件或不提供具体事实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17:30--12月10日17:30。
受理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顾老师
邮箱:guhanguo@gzucm.edu.cn
附件:2024年第二学期广州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处理名单
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