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在校生数据的准确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号)文件要求,我院拟对我校部分学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做退学处理,详细内容和名单见附件。
附件:关于拟对我校部分学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做退学处理的公示.doc
附件1:超休学期限退学名单
附件2:已在校办理退学名单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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