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激励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勤奋学习,求实进取,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成人教育实际,特制定《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请遵照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月25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激励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勤奋学习,求实进取,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成人教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类别和比例
(一)评选类别
1.优秀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占班级人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占班级人数的2%,低于50人的班级可评出1名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毕业生:占应届毕业人数的3%。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第1、2点或1、3点: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及教学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各项集体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能积极参加面授、辅导等教学活动,出勤率高,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努力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学习成绩优良,该学年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全部合格。
3.在某一学科上成绩突出,有论文(作品)发表,或在有关科技活动、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中有突出贡献的。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及教学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各项集体活动。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落实班级管理的工作任务。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科任教师、教学点和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能主动了解学生学习和思想情况,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发挥表率作用,在学员中有较高威信,取得显著的工作实绩。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及教学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各项集体活动。
2.正确处理工学关系,学习与工作密切结合,坚持自学,学以致用,工作能力有显著提高。
3.学习成绩优良,全部修读的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含7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全部合格。
三、评选时间和程序
1.各评选类别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评选,优秀毕业生于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前评选完毕。
2.评选以班级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议,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3.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和各教学点负责组织,并将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批准。
四、奖励办法
1.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向各评选类别的获选学生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学生获奖情况归入其本人学籍档案。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推荐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5.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